打开本地宝APP

嘉兴市南湖区公租房保障形式与程序

导语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南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小编整理了关于南湖公租房的保障形式与程序的内容,详见正文。

  保障形式与程序

  (一)实物配租

  符合申请条件且未承租公房的第一、二类保障家庭均可申请实物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区住建局根据房源及申请家庭实际等情况制定选房方案,原则上按照第一类家庭优先、二类次之的顺序选房。同类家庭原则上按照家庭成员年龄大小等情况确定选房顺序,对于优抚对象、失独、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市级以上劳模、残疾、二孩及多孩家庭等特殊情况的,予以优先安排选房。选房前房源信息和选房方案应向社会公开。

  (二)租金减免

  现承租公房的第一类或第二类保障家庭实行租金减免,由所承租公房的产权单位按规定办理租金减免;也可退出现承租公房后选择租赁补贴,按可保障面积给予相应档次的租赁补贴。

  (三)租赁补贴

  未获得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的其他保障家庭实行租赁补贴。获得保障资格的申请家庭,从下一季度开始发放租赁补贴(租赁补贴自公示期满获得保障资格的当月计算)。住房管理部门将列入租赁补贴保障的名单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从批准给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下一个月起安排资金。由区住建局根据财政安排的资金发放保障对象租赁补贴。

  以上来源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嘉兴本地宝】,后台回复【公租房】,快速获取嘉兴市各地公租房保障标准、租赁补贴等信息。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