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嘉兴支持生育补助津贴
导语 有关《嘉兴市进一步支持积极生育若干措施》,有不少朋友还不了解具体的内容,详情请看全文。
2025嘉兴支持生育补助津贴
发放对象
孕产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嘉兴户籍孕产妇(含驻嘉现役军人);
孩子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育儿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且出生户口申报登记在嘉兴市;
孩子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医保参保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一孩、二孩、三孩;
孩子由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孩子具有嘉兴户籍,且在嘉兴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有关说明:
子女数按照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并存活子女数计算;
再婚家庭子女数按照现家庭夫妻双方共同生育并存活子女数计算;
生育双胞胎、多胞胎的,孕产补助按就高原则发放,不叠加发放;
生育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的,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按孩次顺序发放。超过三孩的,均按三孩标准发放;
收养子女数不计入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
医保参保已享受其他政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
发放标准
孕产补助:
生育一孩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生育二孩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生育三孩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
育儿津贴:
二孩给予一次性津贴5000元;
三孩给予一次性津贴20000元。
医保参保补助
一孩个人缴费按20%补助,二孩个人缴费部分按50%补助,三孩个人缴费部分按100%补助,补助到孩子满3周岁。
申请原则
孕产补助原则上由女方向其户籍地镇(街道)提出申请;
育儿津贴原则上由女方向申请津贴子女的出生户口申报登记地镇(街道)提出申请;
医保参保补助原则上由女方向申请补助子女户籍地镇(街道)提出申请。
夫妻离婚、丧偶的,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由抚养该子女一方提出申请;
夫妻双方死亡的,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由该子女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
申请期限
孕产补助:
孕产妇生产后180天内(指自然日,下同)
育儿津贴:
拟申请津贴子女出生后180天内
医保参保补助:
拟申请补助子女参保待遇生效后180天内
以上三类补助(津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申请材料
孕产补助: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
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育儿津贴: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
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其它相关资料: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有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
医保参保补助: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原件;
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
拟申请补助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凭证(年度参保的,凭次年1月1日后(含)生效的参保缴费凭证;年中参保的,凭次月1日后(含)生效的参保缴费凭证);
夫妻承诺拟申请补助子女未享受其他医保参保政策补助,如:困难家庭成员缴费补助、残疾人缴费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儿童医疗统筹缴费补助等;
其它相关资料:有离婚情况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有配偶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等。
申请方式
原则上通过网上渠道申请办理。申请人可登录“我的嘉兴”APP或“嘉兴社保卡 我的嘉兴”小程序一“善育在嘉”栏目,按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材料,发起申请。
因遇网上申请系统故障或需要现场核对材料等特殊情形,申请人可至办理地镇(街道)办事窗口现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原件,由镇(街道)工作人员核验比对后将申请材料录入信息平台。
双胞胎、多胞胎的育儿津贴、医保参保补助按孩次依次申请。
温馨提示:关注【嘉兴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后台私信回复【生育】获取嘉兴生育支持补助津贴的申请入口、指南、、补助标准、申请材料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