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嘉兴养老金要怎么调整?

导语 从2021年1月1日起,浙江省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详情请见全文。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浙江省调整办法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与往年调整办法一致: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30元,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与前两年相同,即:

  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

  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

  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65%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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