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哪些人不得参加?(嘉兴市)

导语 2024年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不得参加,详情见正文。

  2024年浙江省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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