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嘉兴失业金停止领取的情况有哪些?

导语 嘉兴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的情况包括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五种,详见正文。

  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拓展阅读:

  再次失业人员怎样计算缴费年限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嘉兴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嘉兴失业保险缴费指南、申领指南等信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