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导语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满足一定条件的嘉兴市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比例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8%

  缴费基数

  按照上一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确定。

  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缴费方式

  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可前往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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