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嘉兴人才补贴申领注意事项
导语 最近有小伙伴在问嘉兴人才补贴申报,小编整理了刚刚申报完毕的公告进行参考,详见正文。
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和个人,请根据单位行政归属地,选择南湖区、秀洲区或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期内提交申请,经审核退回补充材料的,可在6月7日17:30之前补充完善,6月7日17:30起补充完善窗口关闭。
2.人才工作时间的认定以缴纳社保(有企事业单位五险之一,下同)为准,即2016年及以前已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下同)缴纳过社保的(全日制连续就读期间除外,下同)硕博人才不能申请购房补贴、工资外津贴;2019年及以前已在嘉兴缴纳过社保的硕博人才、全日制专科人才不能申请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人才不能申请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涉及连续缴纳社保时间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参保后起算,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涉及海外教育经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纳入市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嘉兴市属公办学校和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嘉教人〔2018〕207号)和《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卫〔2021〕43号)文件精神,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政策。除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购房补贴、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和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外,其他均不纳入市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
5.中国电子科技南湖研究院、南湖实验室、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浙江未来技术研究院(嘉兴)、上海大学(浙江嘉兴)新兴产业研究院、嘉兴市长三角区块链技术研究院、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嘉兴研究院等事业法人、嘉兴大学G60科创走廊产业与创新研究院和在嘉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执行。
6.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待遇入卡等领域应用的要求,个人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将拨付到本人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金融账户,请确保金融账户已激活。
7.人才申请补贴时须仍在岗,属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时工作单位须填写实际用工单位,而非劳务派遣机构。人才或单位收到补贴后,应按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8.人才及单位均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补贴的,须退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并取消享受其他人才政策资格,纳入征信记录,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