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平湖市公租房保障相关标准实行时间

导语 2024年度平湖市公租房保障相关标准实行时间是自2024年2月22日起施行。详见全文。

  平湖市公租房保障相关标准实行时间

  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4年2月22日起施行。

  收入层次

  (一)第一类保障家庭: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或经总工会认定为全国级、省级困难职工家庭等城镇住房救助家庭。

  (二)第二类保障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民政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即低于40860元(含)。

  (三)第三类保障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即低于78218元(含)。

  (四)第四类保障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收入层次同第三类保障家庭。

  (五)第五类保障家庭: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收入层次同第三类保障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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