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养狗是哪些部门负责?有问题需要找谁?

导语 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嘉兴出台了养犬管理规范文件,对于养犬的一些内容做出了严格规范,详见正文。

  一、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负责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准养登记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公安机关可以委托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养犬准养登记;可以依法划转相关行政处罚权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只收容、处置和重点管理区内的流浪犬捕捉、狂犬捕杀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三、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和犬只免疫的监管以及饲养未免疫犬只行为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一般管理区内的流浪犬捕捉等养犬管理工作,并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重点管理区内的养犬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搜索并关注嘉兴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并在聊天对话框回复【养狗】,即可获取2021嘉兴养犬登记、狂犬疫苗、养狗规范及罚款标准等重要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