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才积分申请程序

导语 人才认定和人才积分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注重引导、科学高效”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市人力社保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及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申请程序

  1.初审。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对各辖区内的人才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市属单位和中央、省在嘉单位的人才积分申请直接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相关材料有对应归口管理部门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申报系统反馈给申请人。

  2.复审。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提交市人力社保部门复审。基础人才的人才积分申请无需复审,由各地直接审定。

  3.反馈。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将人才积分信息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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