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医保缴费基数

导语 嘉兴市医保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快来查看吧!

  缴费基数

  1.单位参保的,以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2.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和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费基数缴纳,规定缴费基数由市医疗保障局按年公布。

  3.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职)时,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累计须满25年。原规定缴费年限为20年的统筹地,可分5年过渡到位。

  单位每月缴费9%,其中:职工生育保险0.5%,个人每月缴费2%。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7%。

  退休(职)人员: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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