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护照办理所需的材料指南

导语 在办理护照的过程中,需要一些必备的资料需要准备,不然在其中会有很多麻烦。

护照办理

办理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jx.zjzwfw.gov.cn/art/2015/4/9/art_48662_45865.html
机器填表/网上填表/手机APP填表
)

2.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近期正面免冠白底40*30mm彩色照片(受理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的可不提交)
经办机构自行获取表格照片/经办机构免费为申请人采集制证电子照片

4.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应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申请人提交原件

5.申请人是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的,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6.申请人是凭《浙江省居住证》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还应提交签注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7.申请人是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除提交第(一)、(三)项材料外,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申请人提交原件

8.申请换发护照或因护照损毁申请补发护照的,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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