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创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嘉兴市本级创业扶持政策申报操作办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 ,嘉兴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办理指南。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市本级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持证残疾人、复退军人、被征地人员、“两分两换”人员,2013年1月1日后在市本级范围内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经营满1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全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嘉政发〔2009〕34号文件执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三、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或信息系统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4.《嘉兴市本级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5. 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查验原件)。

  四、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首次经营未满1年的可在次年相应时间段申报)

  申报地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社会事业(人力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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