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导游证(临时导游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一、取得《导游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患传染性疾病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四)被吊销导游证。

三、临时导游证提交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相关学历证书。

办理材料

申请导游证(临时导游证)办理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证申请表; 临时导游证申请表;

2、导游人员资格证书(非本省的资格证书需提交转出的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同意转出意见函);

注意:办理临时导游证的可以不用提交

3、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

5、1寸红底免冠彩照;

6、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相关学历证书;

注意:导游证申请可以不用提交

7、旅行社的申请报告电子文件非必要。

注意:导游证申请可以不用提交

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网上进行申请并提交齐全、规定的相关材料,受理机构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受理通过将会发出受理短信通知申请人并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审查合格将对申请人进行颁发导游证(临时导游证)。

相关阅读》》嘉兴导游证(临时导游证)办理流程图

办理地点

原导游证发证机关

嘉兴市旅游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922

电话:0573-82159725

桐乡市旅游局

地址:嘉兴市桐乡市园林路40号

电话:0573-88029293

附:嘉兴市旅游局联系地址及电话大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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