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失业保险领取注意事项

导语 失业的嘉兴市民们如果想要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话,在规定的时间内需要进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请阅读由嘉兴本地宝整理的相关内容。

  领取失业待遇注意事项:

  (1)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合同60天内,携带装有相关材料的档案袋至嘉兴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按城镇享受的人员需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寸或两寸照片两张、档案袋及户口本(嘉兴市区无地居民,或2009年1月1号前如无法判明何时为非农户口的,需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一份何时农转非的证明),外地城镇或农村按城镇参保的人员,应携带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3)外地城镇需将失业金转回原籍的:身份证、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此项由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

  (4)按农参保的人员:身份证、本人本地办理的邮政储蓄银行卡或存折;

  (5)外地转入的城镇失业人员:可电话咨询嘉兴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基金转入后携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转移证明,按嘉兴城镇享受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进行办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