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导语 从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政府代缴档次。详见全文。

  浙江省调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一、适用范围

  浙江省城乡居保参保人员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缴费档次

  从2024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8档,分别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200元档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政府代缴档次,现行代缴档次高于200元的可维持不变。各地不再另设缴费档次。参保人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足15年允许补缴的,补缴最高缴费档次不超过每年5000元。

  四、缴费补贴

  各地要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参保人选择中高档次缴费。从2024年1月1日起,20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00元,具体由各地确定。

  五、实行灵活的缴费方式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可以变更一次缴费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更高档次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一并补足。

  六、探索多渠道筹资试点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公益慈善组织等资助参保人缴费试点,进一步拓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渠道,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嘉兴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查看嘉兴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养老保险参保,养老保险领取等相关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