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审批
导语 由市政府财政局收费局和市检验总站、一站、二站、三站直接收取。(检车费175元、汽车管理费80元/辆、汽车年检费95元/辆)
事项名称:机动车检验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由市政府财政局收费局和市检验总站、一站、二站、三站直接收取。(检车费175元、汽车管理费80元/辆、汽车年检费95元/辆)
收费依据:黑财综(94)61号文件
数 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自依法受理之日起当日检验完毕,签发合格标志.
许可程序:
(一) 申请
1、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向公安局交警部门申请检验。
(二)受理
1、审查机动车所有人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合格的录入微机,通知检查站检查车辆。
2、检验站按照规定对机动车上线检验,出示检验合格单,在行驶证签合格标志,发放合格标志。
受理科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办结科室: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