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嘉兴建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导语 在嘉兴建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详见下文。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

  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申请人(或配偶、未婚子女)的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地。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建房建造、翻建、大修批准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且仅一次)住房公积金。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批准时间以建房规划许可证明或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的日期为准;大修自住住房批准时间以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的日期计算为准。

  3.

  申请人应为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或未婚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人的父母。

  4.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不超过1500元计算。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每平米不超过1500元计算。

  5.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前,不得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名义再次提取。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出资的职工家庭,如无公积金贷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竣工验收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证日期五年之内,

  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三)支付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1.

  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2.

  只限于提取支付申请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套自有住房的物业费;

  3.

  只限于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4.

  物业费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最高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5.

  如物业费发票上的交费时段不足12个月的,须待交足12个月后才可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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