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指南

导语 2023年嘉兴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详见全文。

  2023年嘉兴市本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包括哪些内容

  一、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考考生位次确定办法

  考生位次根据所有考生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中考总分相同时,先后按语数英三科总分、语数二科总分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二)除提前批志愿外,每个批次所填志愿均为平行志愿

  录取时,将考生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者优先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投档时依次逐个检索考生所填报的学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三)在录取中,若中考总分相同而又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依据位次投档,同位次一并投档录取,允许该学校突破招生计划。

  (四)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根据中考成绩、高中招生计划等同时填报中本一体化学校志愿、市本级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

  录取时,先进行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再依次进行普通高中特色特长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第一批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第二批招生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市域补招录取(含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录取。考生一旦被学校录取,则不得再参加后续学校录取。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各类特色特长生的录取

  根据学校确定并公示的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按学校特色特长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六)当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不足时,可招收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市本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的学生,可同时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和中职学校志愿。

  (七)新居民随迁子女录取市本级公办普通高中,按《嘉兴市本级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嘉教基〔2014〕22号)规定的条件执行。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区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19〕25号)精神,落实“高中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即取得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特色特长招生录取时不受其户籍等条件限制。

  (八)对于民办普通高中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普通高中正式聘任并在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填报该校志愿且达到当年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在招生计划外优待录取。由拟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对申请优待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相关佐证材料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6月20日将相关佐证材料及公示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进行资格核查。

  二、严格按照批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分别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顺序依次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一)提前批

  1、名额分配招生

  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4所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

  2、各类特色特长招生

  各类特色特长招生包括:嘉兴市第一中学强基计划招生、体育艺术特长;嘉兴市秀州中学省身综合特色、开甲数理特色、体育艺术特长;嘉兴高级中学数理特色课程班、文史特色课程班、体育艺术特长;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数理特色生、人文特色生、体育艺术特长;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博雅文史创新班、勤勇科技创新班、体育艺术特长;嘉兴市第三中学明德文史创新人才培养班、明德传媒创新人才培养、体育特长;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致远人文创新班、足球特长;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尚美创新班、美术特色班、体育艺术特长;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强基创新班、体育美术特长;嘉兴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特色班、美术特长;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美术特色班、艺术特长。

  (二)第一批

  1、嘉兴市第一中学

  2、嘉兴市秀州中学

  3、嘉兴高级中学(政府购买服务生)

  4、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

  5、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

  6、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

  7、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

  8、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

  9、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培优班

  10、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

  11、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

  12、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

  (三)第二批

  1、嘉兴市第三中学

  2、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

  3、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4、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

  5、嘉兴外国语学校

  6、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

  7、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

  (一)第一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嘉兴市第一中学、嘉兴市秀州中学、嘉兴高级中学(政府购买服务生)、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嘉兴南湖高级中学在该批次中的招生计划数(含上述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和嘉兴市第三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四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一实学校(原嘉兴一中实验学校)培优班、嘉兴外国语学校培优班、嘉兴市秀水高级中学培优班、嘉兴市二十一世纪外国语学校培优班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1划定。

  (二)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普通高中在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招生计划数(含各批次学校特色特长招生计划数)的总和,按1:1.02划定。

  (三)各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

  1.中本一体化招生计划、嘉兴高级中学中加班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计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

  2.嘉兴市第三中学体教融合招生计划不计入第二批次招生计划。

  四、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补招

  (一)第二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市本级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统筹后,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二)县(市)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学校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教育局申请统筹招生,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中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县(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5分(含)以内。

  (三)由省教育厅确定的2023年秋季民办普通高中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可在嘉兴市域范围内,通过志愿填报、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报名参加中考人数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充分考虑各地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往年招生结果、规范办学等因素,将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统筹分配到各地。省级统筹招生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工作均在招生录取平台上进行,不接受线下报名,不允许线下录取,凡由线下招录的学生一律不予迁移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市域统筹招生计划(跨设区市省级统筹招生计划)于6月25日向社会公布,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中考成绩、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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