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平湖城区中小学转学办理事项通知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小学办理转学工作的实际,现将平湖市城区2017学年小学、初中转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学生因户籍和家庭居住地迁入城区或其它符合有关政策且须转学者。

  2.原城区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3.寒假、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办理手续要求

  1.由学生父母持相关证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等)到教育局办理登记手续。

  2.办理转学应携带材料(校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1)学生父母及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入截止日期2017年8月9日);

  (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学校盖公章)。

  三、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

  1.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凭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具体见《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父(母)属于当年转业军人的子女凭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平湖市引进的符合《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17〕20号)要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指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的子女凭人力社保局的证明;投资1000万元(实际到位人民币数)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企业股东的子女凭经信局或商务局的证明,带户口簿、城区固定居住地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2. 因家庭拆迁安置在城区的学生,凭政府拆迁部门的有关拆迁协议、安置地证明和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城区固定居住地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城区学校之间不转学)。

  四、转入城区小学、初中申请办理时间和地点

  1.申请办理时间:

  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申请办理地点:平湖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五、转学程序

  1.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学校盖公章);

  2.①

  一、转学条件

  1.学生因户籍和家庭居住地迁入城区或其它符合有关政策且须转学者。

  2.原城区学校之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3.寒假、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二、办理手续要求

  1.由学生父母持相关证件(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身份证等)到教育局办理登记手续。

  2.办理转学应携带材料(校验原件上交复印件):

  (1)学生父母及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入截止日期2017年8月9日);

  (2)学生父母的房产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学校盖公章)。

  三、其他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

  1.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凭嘉兴市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具体见《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父(母)属于当年转业军人的子女凭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平湖市引进的符合《平湖市支持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17〕20号)要求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指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的子女凭人力社保局的证明;投资1000万元(实际到位人民币数)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企业股东的子女凭经信局或商务局的证明,带户口簿、城区固定居住地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

  2. 因家庭拆迁安置在城区的学生,凭政府拆迁部门的有关拆迁协议、安置地证明和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城区固定居住地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登记手续(城区学校之间不转学)。

  四、转入城区小学、初中申请办理时间和地点

  1.申请办理时间:

  7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申请办理地点:平湖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五、转学程序

  1.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证明(学校盖公章);

  2.①申请转入城区学校的于7月10日和8月10日到教育局报名登记,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

  ②申请转入镇(街道)学校的直接向转入学校咨询转学事宜,由转入学校根据本校转学条件和容纳接受能力确定;

  3.转学事宜落实以后,凭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到转出学校进行电子学籍网上转学登记→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手写无效)→转出学校签字盖章→转入学校签字盖章→转出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电子学籍审核)→转入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电子学籍审核)→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就读。

到教育局报名登记,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

  ②申请转入镇(街道)学校的直接向转入学校咨询转学事宜,由转入学校根据本校转学条件和容纳接受能力确定;

  3.转学事宜落实以后,凭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到转出学校进行电子学籍网上转学登记→打印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手写无效)→转出学校签字盖章→转入学校签字盖章→转出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电子学籍审核)→转入地教育部门签字盖章(同时网上电子学籍审核)→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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