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2017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报名指南

导语 2017年南湖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啦!具体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具体的报名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嘉兴本地宝为你提供相关信息。

  一、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间出生)的新生。

  初中一年级: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公办小学、初中:2017年7月1日—2日

  新居民子女入学:7月10日起持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积分入学申请。

  三、报名材料

  一年级新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园成长手册和《南湖区中小学新生预报名摸底登记表》到所在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南湖区中小学新生预报名摸底登记表》到所在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四、学区划分

  相关阅读>>>2017嘉兴小学学区划分(南湖区)

  南湖区2017年初中施教区划分表

  五、招生办法

  全区公办中小学统一于7月1日、2日进行预报名登记,逾期未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全区中小学于7月10日前完成新生报名材料审核和拟录取名单公示,7月30日前将录取名单报教育科备案、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5日前完成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一)报名登记(7月1日、2日)

  1.中小学新生家庭户口、父母产权房一致并实际居住,施教区学校首先予以登记。

  2.市区户籍新生确因住房困难,祖孙三代一直同住一处,新生父母在市区无分、购等其他住房,家长需提供住房信息证明,学校实地核实后予以登记。

  3.新生具有市区户籍,与父母产权房不一致,应及时办理迁户手续。若迁户确实有困难的,到父母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内学校登记。

  4.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及回归浙商和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我区中小学的,填写《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入学申请表》(见附件5)后由相关单位统一核准后报区教文体局,由区教文体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监护人产权房所在区域和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5.全面保障南湖区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智障儿童、少年到嘉兴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由所在施教区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二)分批录取(7月3日-7月10日)

  1.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区教文体局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施教区的学龄儿童、少年到该校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笔试或面试。

  2.当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审核材料并实地察看,按照房户一致、实际居住优先原则,按下列顺序分批录取: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和父母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少年)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并实际居住,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施教区,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或无其他产权房;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有共有房产或无其他产权房;

  (4)学龄儿童、少年有南湖区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还未迁入;

  (5)符合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及回归浙商和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

  (6)学龄儿童、少年为南湖区外嘉兴市内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7)学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以外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已在南湖区辖区内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以及至今还在我区工作并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其他

  招生咨询电话:82032856、82053062

  招生监督电话:8205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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