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2017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导语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嘉兴市教育局《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做好2017年嘉兴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桐乡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升学考试

  (一)考试命题由嘉兴市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3日~15日,具体工作由嘉兴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嘉兴教育学院协助阅卷等相关工作,实行网上阅卷。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满分值

科目

社会·思品

13日上午

13日下午

14日上午

14日下午

15日上午

满分值

120

120分(含听力25分)

160

70

120

900

1100

(共120分钟)

1400

1540

(共100分钟)

900

1100

(共120分钟)

1400

1540

(共100分钟)

900

1100

(共120分钟)

  (三)命题要求。按照学科《课程标准》和《2017年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命题。试题应突出能力导向,减少机械性记忆内容,注重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难度系数均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社会·思品、数学两学科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纸质资料。科学和社会·思品两学科设置选择性内容,供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科学学科选择性题目为30分左右,考生可分别在物理、化学、生物等领域两题中选做一题;社会·思品学科选择性题目为20分左右,考生可分别在历史与社会和思想品德等领域两题中选做一题。

  学科考试科目总分满分值为590分,体育考试科目满分为30分,实验操作考查满分为10分,升学考试总分满分值为630分。所有学科考试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2018年,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中考总分,满分值20分,升学考试总分满分值将调整为650分。

  (四)听力、视力残疾考生,参考高校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普通高中招生

  (一)录取批次

  2017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批次进行,共分三批,具体为:

  零批次:普高保送生。保送生名额1353名,其中桐乡高级中学360名(含已招生175人)、桐乡一中383名、茅盾中学250名(含德鸿实验班)、桐乡二中90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270名。

  第一批:普高择优生。普高择优生招生名额1196名,其中桐乡高级中学342名(含已招生60人)、桐乡一中202名、茅盾中学200名、桐乡二中164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288名。

  第二批:普高重点生。普高重点生招生名额1040名,其中桐乡一中180名、茅盾中学按教育成本收费370名、桐乡二中250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240名。

  (二)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确认和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普高各批招生录取计划自主选择并填写《桐乡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卡》。志愿卡一旦上报中学招生办公室,不得更改。

  (三)录取办法

  1.零批次即普高保送生录取办法按桐教〔2017〕54号和桐教〔2017〕100号执行。符合茅盾中学德鸿班报名条件,并与茅盾中学签署德鸿班意向书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学校保送生,在零批次录取。

  2.普高择优、重点批的录取按批次分别进行,在每批录取时,由中学招生办公室按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先在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以此类推。各校须严格按照录取批次分设教学班。

  3.当录取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排序录取,下同。在某一批次录取时,若招生学校因该批次内的考生填报该校志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而出现志愿不足时,则在下一批次填有该校上一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中提前择优录取(其中省一级重点中学择优批公费生限降5分,不足部分转入下一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4.特长生录取。按《关于2017年普通高级中学招收高一特长生的通知》(桐教〔2017〕95号)执行。

  5.少体校学生录取。根据《桐乡市少体校学生普高录取加分实施细则》(桐教〔2006〕89号)文件精神,凡桐乡市少体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加分后根据学生普高志愿录取。普高录取预备分数线以下30分以内的少体校初中毕业生,可以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6.桐乡市高级中学自主招生、茅盾中学自主招生和茅盾中学中加实验班不列入附件中的招生计划数,其招生办法及收费标准由招生学校负责制定,并于5月底前报教育局备案。

  7.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四)其它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操作流程和评价标准参见《桐乡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桐教〔2005〕265号)。2017年录取为普高第一批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3A1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本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工作,确保2018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中考挂钩工作顺利实施。

  2.本《实施意见》所指考生为桐乡户籍学生。凡在本市就读初中的非桐乡户籍学生, 录取资格审查办法见《桐乡市新居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办法(试行)》(桐教〔2014〕47号),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填报茅盾中学第二批志愿。凡符合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条件,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普高招生加分办法见附件二。

  4.任何学校未经中学招生办公室同意,不得向外县(市)提供考生信息。

  5.各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新生名册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6.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管理要求,规范高中新生的学籍管理,及时准确地为每一位新生办理好学籍迁移,做到人籍一致。

  7.招生工作历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今年普高继续实行并轨制招生,全市一条分数线,不分区域,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按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因此各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好有关招生政策,务必使全体考生人人明白。所有普高的招生须由市中学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手续,任何招生学校不得自行招生。

  三、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市教育局。

  附件:1.2017年普高分批次招生计划(含学费标准)表

  2.2017年桐乡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实施细则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