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嘉兴最新教育政策

导语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照“六三学制”安排,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类,其中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充。

  优化课程建设

  统筹设置课程

  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照“六三学制”安排,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类,其中以国家课程为主体,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充。

  注重学段衔接

  加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之间的课程衔接。

  注重幼小衔接,坚持零起点教学,将一年级第一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科学落实小初、初高衔接,把握课程深度和广度的变化,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做好准备,可根据需要开发开设必要的衔接课程。

  科学制定方案

  学校须依据《实施办法》,分析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资源,着眼学生发展目标,制定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学校可根据实施需要灵活安排课时,继续探索长短课、大小课、跨年级、多学期等课时安排方式。

  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统筹安排课内外学习和校内外学习。有效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创造条件开展体育锻炼、艺术活动、科学探究、班团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

  推进教学改革

  推进综合学习

  根据学科特点,科学探索大单元教学,积极开展主题化、项目式学习等综合性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实践探究能力。

  加强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各门课程开展跨学科主题学习的课时原则上不少于10%,学校统筹设计安排跨学科主题学习与综合实践活动。

  落实因材施教

  变革教学组织形式,探索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实施形式,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能力。

  加强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探索线上线下结合的新型教学模式,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宜的学习机会与方法。

  加强教学管理

  完善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加强集体备课,扎实开展校本教研,强化教学调研制度,深入研究课程教学实际问题。

  深化评价改革

  更新评价观念

  优化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养等片面办学行为,切实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倾向。

  注重对学生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考查,重视培养教师教育评价能力,严格遵守评价的伦理规范。

  创新评价方式方法

  坚持发展性评价原则,注重对学习过程的观察、记录与分析,倡导基于证据的评价,关注学生真实发生的进步,积极探索增值评价。

  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推广动手操作、作品展示、口头报告、项目任务等多种方式的实践测评。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评价工具,积极探索教育评价数字化改革。

  改进考试评价

  强化考试评价与课程标准、教学的一致性,促进“教—学—评”有机衔接,发挥考试诊断、改进教学的功能,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考试命题研究与评估,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注重试题的综合性、应用性、开放性和探究性,提高教师命题水平。持续推进中考改革。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大幅压减考试次数,合理控制考试难度,淡化横向比较。

  #管理办法

  负面行为清单

  1.严禁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的集体性作业。

  2.严禁布置超越学校规定的时长控制量的课后作业。

  3.严禁布置未经教师先做或存在偏题、怪题、错题的作业。

  4.严禁布置惩罚性、重复性、随意性作业。

  5.严禁不加选择地以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代替作业。

  6.严禁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7.严禁使用微信、QQ或钉钉群、APP等电子方式布置作业。

  8.严禁在班级微信、QQ或钉钉群里发布学生作业情况、考试成绩、批评表扬等。

  9.严禁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不得将家长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10.严禁教师对作业只布置不批改、批改方式随意、评价方式单一或评价无针对性。

  学校管理职责

  1.建立领导机制。

  2.健全管理制度。

  3.压实管理职责

  4.强化日常检查。

  5.加强校本研修。

  6.推动家校协同。

  教研部门职责

  1.研制指导意见

  2.加强研究培训

  3.推动资源共建。

  4.开展检查指导。

  #执行机制

  学校组织实施

  1.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学校将作业行为负面清单以告知书形式印发给每一位教师,组织教师签字后留存。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作业管理综合检查,检查包括集体备课情况、作业布置登记及总量调控执行情况、教师作业批改及反馈情况、教师翻印成套试卷或练习册情况、以作业研究为主题的校本研修情况等。

  3.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提高教师作业设计和命题能力为主题的专题研修(培训)活动,聘请县内外专家指导,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成果。

  4.每学期末组织开展一次教师作业布置、批改、反馈情况及学生作业负担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估应形成专题报告,按“三重一大”议事机制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核。

  5.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明确课程和教学管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对教师出现教学事故及时进行认定和处理。

  县级教育部门监督考核

  1.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含课程和教学管理、作业管理、推进家校协同、学生作业负担等)纳入对义务教育学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2.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情况、应教尽教(小学零起点教学)情况、作业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等,形成专项督查报告并提交决策机构审议。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纳入责任督学工作重要内容。

  市级教育部门督导督查

  1.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情况(含本地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和执行、开展专项督查、学生作业负担等)纳入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

  2.每年度组织开展一次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各地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区域专项督查情况、“五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作业负担等,督导情况直接和年度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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